運用保險商品做贈與 先搞懂稅務 [2016/12/5]

運用保險商品做贈與 先搞懂稅務

 

2016-11-21 17:00:44 經濟日報 賴俊明

 

越來越多家庭藉由保險商品來進行贈與規劃,為子女預存第一桶金,但許多人對保單贈與的觀念是欠缺的,甚至是「自行解讀」,常與課稅實務存有落差,因而惹上稅務麻煩補稅受罰。

 

高資產者宜及早進行檢視保單,必要時請教專家,確認保險規劃是否符合自身需求以及現行...

高資產者宜及早進行檢視保單,必要時請教專家,確認保險規劃是否符合自身需求以及現行安排下可能的稅務負擔。富邦證券/提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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富邦證券專家團隊協理陳秋蘭表示:搞懂保險稅務,才能讓贈與規劃更加周延,尤其是高資產者,更需要及早進行保單檢視,必要時徵詢專家,讓保險規劃更保險。

 

富邦證券專家團隊協理陳秋蘭特別舉出某次為客戶保單健檢的經驗:客戶原本打算要利用每人每年的220萬元的贈與免稅額度,為每個子女預存金額不等的保險,而客戶也已告知子女們:「買誰的名字就是給誰的」,保單規劃如下: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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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能理解媽媽做這樣規劃的想法,就是照顧子女之餘也能保障自己:1.投保期間保有充分的掌控權:不怕子女解約把錢拿走;自己有資金需求時可解約或質借,用錢不求人;若不想給子女了,要保人可變更受益人或解約;2.若無意外狀況,滿期時子女就得到一桶金;3.期間若發生白髮人送黑髮人,媽媽也理所當然收回保險金。但如此規劃會有什麼問題嗎?

 

 

富邦證券專家團隊協理陳秋蘭分析此個案:

 

1.媽媽以自己當作要保人並繳交保費:媽媽以為所繳保費算是每年度贈與,因此小心控制總繳保費在每年的贈與免稅額以內。但,依據稅法規定,把自己當作要保人所繳交保費,根本沒算贈與,這媽媽繳了數年才發現規劃錯誤。而以往年度為了要把額度留用於保單規劃,也沒做其他安排,驀然回首,以前年度的免稅額早已擦身而過,回不去了!

 

2.媽媽變更要保人為子女:媽媽發現問題後,急著要變更要保人為子女,把保單贈與出去。但因為投保已好長一段時間了,保單價值推升,早已超過年度贈與免稅額220萬元,權宜之計只得分年變更,分拆移轉以免集中一年度計算。排列組合後,推算也要好幾年才能轉完。而其中又有幾張保單的個別價值已逾220萬元,又是個難題。

 

3.不改要保人,讓保單自然到期:子女領取保險金時即有受贈利益,為當年度要保人對受益人的贈與。若投保的是一次領滿期金的規劃,一次領取下的贈與金額當然高;又若當時是同時為多名子女投保,自然也是一起到期,累計一年度計算贈與,這筆稅額就非常有感了。

 

另外,也有個案是:媽媽為要保人,每年繳100多萬,六年滿期,子女為受益人一次領取。結果滿期給付應計入當年度最低稅負計算,加計當年度海外所得等項目後,繳了幾萬元的稅款。未料二三年後,又接獲國稅局來函告知要保人涉及贈與,滿期金要課徵贈與稅,令當事人非常錯愕。富邦證券專家團隊協理陳秋蘭表示,有高額滿期金的保單絕對要避免要保人與受益人不同的安排,最簡單的方式就是把受益人改回要保人媽媽,領取滿期金後再另行規劃贈與,就可以避開這些問題。

 

富邦證券表示,高資產者宜及早進行檢視保單,必要時請教專家,確認保險規劃是否符合自身需求以及現行安排下可能的稅務負擔,必要時進行合適的調整。魚與熊掌或許不可兼得,預先規劃才能確保上桌後能等到你要的菜。

http://money.udn.com/money/story/5636/2119945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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